代表:禁烟草广告 警示图片上包装
2015-03-11 09:36 372次浏览■ 他山之石
澳大利亚:烟盒正反面印制各占75%和90%面积的图形警示,禁止在包装上使用烟草公司的颜色、标志和在品牌上使用设计元素。
泰国:警示图形占烟盒面积85%以上。
尼泊尔:即将推行的图形警示面积超过泰国,占烟盒总面积的90%。
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亚、蒙古等国家也已经使用了图形警示。
全警示包装在全球范围开始普及,南非、英国、欧盟和新西兰正在推行全警示包装。
■ 聚焦·警示图形上烟包
政协委员 警示图形应上烟包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将向、卫计委、工信部、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提交“警示图形上烟包的建议”, 建议责成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16年起在所有烟盒上采用全警示包装,同时修改《烟草专卖法》和相关法规、规章 的有关条款,限度保护人民健康。
吴明指出,控烟立法、推动公共场所禁烟等,警示图案上烟包是一个成本的方法,效果也是的。因吸烟而导致疾病的恐怖图案,可以有效地防止新的烟民产生,尤其是对我们要重点保护的年轻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群体。
警示图形控烟效果明显
目前全球已有82个国家和地区强制实施上述烟草包装图形警示,其中60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其面积必须占烟盒正面和背面面积的一半以上。实践证明,采用图形警示包装将削弱烟草业将包装用作推销工具,提高包装上警告的有效性,遏制包装的欺骗,减少烟草使用。
但我国的烟草包装上至今还在使用文字警语,烟盒上的健康警语仅占烟盒正面和背面的30%面积,只使用了3条文字警示信息,没有提供有关吸烟导致的具体疾病信息,与《公约》要求甚远。
控烟体制要改变
新探中心副主任吴宜群称,世界卫生组织也在敦促中国采取大而明确的吸烟危害图形警示,其2014年发布的《中国烟盒健康警示效果评估及政策建议》指出,全世界的证据均显示大幅图形警示显著提高烟盒的警示标志的有效性,目前中国只有文字的健康警示几乎未起到警示作用。
为何在中国大陆,警示图形印上烟包如此困难?吴宜群称,国家烟草专卖局曾以图形警示会完全破坏原包装设计具有正向价值的文化和审美内容为由,长期抵制图 形警示印上烟包。另外,出口到其他国家的卷烟都已按《公约》和销往国政府的要求,印上了肺癌、烂牙等吸烟危害的图形警示。“这种‘内外有别’的做法是对消 费者知情权的极度不尊重,也是对其健康权益的严重侵犯。”
按《公约》第5.3条规定:“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各 缔约方应根据国家法律采取行动,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而我国现行有关烟草包装《规定》的制定者恰恰是烟草专卖局(即中国烟 草总公司),直接违反了《公约》5.3条的原则。为此,吴明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不要参与烟草包装图形警示《规定》的制定。
律师 广告法不该自相矛盾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曾参与多起控烟公益诉讼,在他看来,《广告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有一些自相矛盾:一方面禁止公共场所打广告,但又允许专卖店内部展示广告,“店内部就不是公共场所了吗?还有很多专卖点在大型超市里面,这算不算公共场所呢?”
他以木桶理论的短板效应来阐述,如果没有禁止烟草广告,所有的水还是会从短的木板那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