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工商局举办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015-03-16 09:55   737次浏览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上午,晋城市工商局在市区神利电器门前广场上举办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现场,晋城市工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问答、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的权利等相关资料,向市民普及消费知识与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该局还设立了现场咨询与现场申(投)诉平台,提供商事登记、先照后证、网上年检及法律法规咨询,解答市民疑问,现场受理群众申(投)诉案件。截止中午11:30,该局已接受现场申(投)诉案件6起。

家住晋城市凤台小区的张末鱼女士去年在某店购买了一张价值200元的擦鞋卡,按5元一次计算,该卡可使用40次。今年3月14日,张女士拿着只用了两次的擦鞋卡再次到店里消费时,却被商家告知该卡已经超过一年期限,不能继续使用。张女士认为购卡时商家并未说明该卡有效期为一年,现在却说该卡已作废,侵害了自身权益。活动现场,晋城市工商局受理了该案件,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使用时间的前提下,单方面要求作废,此类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此类行为,消费者可拨打我们的12315电话热线反映情况,接案后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不是只有今天是3.15,天天都是3.15。”晋城市工商局副局长杨成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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