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的必要性
2015-03-25 10:55 119次浏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是《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例》之所以规定实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针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特性,有必要对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尤其是居住类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管理和服务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
物业管理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实质上是对业主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服务活动。
物业管理企业是一种以较少自有资本而管理庞大资产的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运营成本较低,企业注册资本相对较少。
第二,针对当前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有必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把好市场准人关。
近几年来,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但是,物业管理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现象。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体制、机制有缺陷,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乱收费,业主对这些问题的投诉上升,反映比较强烈。
通过资质年检和资质动态管理,可以及时清理、整顿管理水平低、经营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企业。
第三,针对物业管理的专业特性,需要实行企业资质审批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建设领域不断涌现新技术、新产品,物业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掌握管理技术和硬件技术的专业人员,具有先进的管理工具及设备,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序。
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表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更多的是维护公共秩序,如保安、保洁等,但其基本的服务还是负责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物业管理与物业的规划设计、施工一样,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实行市场准人和清出制度,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趋势和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