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公布10件典型违法广告
2015-03-26 15:13 147次浏览昨日,贵州省工商局发布今年首期虚假违法广告通报,10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均是今年1至3月份期间发布的。针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开展以传统媒体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媒体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力度,对多次发布药广告整改无效的,将通报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处理。
1、“兴格乐三味蒺藜散(通用名:三味蒺藜散) ”药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药广告;
2、“显立克咳喘舒片(通用名:咳喘舒片) ”药广告,也是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药广告;
3、“天草丹参保心茶”药品广告,该药品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擅自夸大适应症,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
4、“神佗元丹子母丸”普通食品广告,该食品广告出现与医疗用语、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宣传作用,并借助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这种食品的作用和功能,有利用专家访谈、消费者的形象名义作证明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5、“冬虫夏草含片”普通食品广告,也是食品广告出现与医疗用语、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宣传作用,不仅涉及疾病预防和特定功效,还出现利用专家访谈、消费者的形象名义作证明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6、“白花蛇七层透骨贴”医疗器械广告,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及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且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7、“养心定悸膏”药品广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8、“1号码头”房地产广告,该广告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又含有升值、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9、“静脉曲张(贵阳医学院附属南华医院) ”医疗广告,其广告表现形式含有保证或者隐含保证、并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10、“哈贝高牌增强胶囊(通用名:控尿灵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内容未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