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盘业务”诈骗经过
2015-04-01 10:33 222次浏览这笔合同中,在知安公司向国电公司支付1000万元保证金后,国电公司将合同约定的5000万元钢材价款支付给龙建公司。由于龙建公司在仓库中存放的钢材只有少量或没有,货权凭证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因为我与孙清涛是亲属关系。”铁山库法定代表人孙登茂交代。而孙清涛的说法是,“我答应介绍他与国电公司也做一笔类似交易”。
不久,孙登茂以其控制的巨旺公司和另一公司,采取上述同样方式与国电公司签订合同,骗取国电公司货款3995万余元。
为了从国电公司套取更多资金,他们变换公司身份,继续与国电公司“合作”:2012年6月,孙清涛伙同蔡作斌等人使用另外两个公司名称骗取4100万余元;2012年7月,孙清涛借用南京两家公司之名骗取3740万余元。除此之外,章高峰自己单独或伙同他人作案4起,骗取国电公司近1.19亿元;周芳长伙同杨义等人作案2起,骗取国电公司上级集团公司8000多万元。
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审查发现,该系列案共涉及8名被告人,他们通过钢铁贸易形式从国企融资,或单独或合伙实施诈骗10起,案值高达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