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婚纱照没拍成 工商协调退了摄影费

2015-04-08 15:17   282次浏览

前日,两位老人前往城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张掖路工商所投诉称:自己的儿子今年已38岁,2014年11月10日准备在城关区一婚纱摄影中心拍摄婚纱照,但因儿子的未婚妻婚前逃跑没有拍成。因此,儿子前往影楼要求退还全部婚纱摄影费5500元整,商家不予。儿子因此几乎每天以泪洗面,无奈之下老两口才到张掖路工商所进行投诉。

经张掖路工商所工作人员了解,当事人婚纱照的确没有拍。调解后,该婚纱摄影中心负责人承诺扣除消费者百分之三十费用,其他全部退还,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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