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消费卡消费受限 工商帮助解纠纷

2015-04-10 15:55   283次浏览

兰州城关区工商局酒泉路工商所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因预付式消费卡消费受限制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今年3月初,消费者刘女士来到酒泉路工商所称:其于2013年在甘南路某家美容院预付4000元办理了2张消费卡,后因工作原因,一直没有前去接受服务,今年年初前往该店时发现该处已经变更为茶楼,无法兑现服务。无奈之下,刘女士来到酒泉路工商所,要求给予维权。

工商所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投诉,并仔细查看刘女士提供的消费卡,发现在卡的背面有原美容院与现茶楼的商标标识。经过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发现美容院与茶楼的法人是同一个人。工作人员立即与该负责人取得联系,该店负责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诚恳接受工作人员的调解建议。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家退还消费者4000元消费卡费用。至此,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武汉店铺名称1   徐先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