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工商十项举措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5-04-22 15:34 338次浏览近日,总理在长春主持召开东北三省经济工作座谈会时指出,对东北来说,实现新一轮振兴还要靠改革增动力、开放拓空间。为此,鞍山市工商局再度释放改革红利,结合鞍山经济发展需求,出台了《鞍山市工商局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项举措》。
63岁的刘犹斌成功注册了他自己为法定投资人的自然人独资企业——鞍山市绿枝钢结构科技有限公司。刘犹斌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只有几项技术专利、没有注册资金也能当上老板。这正得益于鞍山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刘犹斌从事科研工作多年,手中拥有许多先进技术,其中多项成果获得国家专利。多年来,他始终梦想成立自己的独资公司。可是,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足额缴纳,他根本无法凑足这笔资金。如果用手中的专利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法》对自然人独资公司的限制性规定又不允许,因而始终无法实现梦想。如今,工商登记制度已改革,再加之新出台的《鞍山市工商局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项举措》,刘犹斌申请的自然人独资公司,只在章程中约定认缴出资1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剩余出资在2018年1月8日前到位,便注册成功。
鞍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出台的“十项举措”中将134项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省级、市级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全部取消;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限制。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决定,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企业均可从事经营。登记部门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提交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取消企业年检费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费,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将冠“辽宁(省)”行政区划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由海城、台安、岫岩登记管辖,将股权冻结权限、市区企业改制登记注册权限下放给企业登记机关或登记管辖机构,在县区实施“一局多点、就近受理、远程核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制度,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更加便利服务;在登记注册前提供指导服务,并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特色服务,“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重点办、重大项目跟踪办”。
同时,取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改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主报送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公示,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开展不定向和定向的随机抽查。组织用工企业建立就业安置基地和见习基地,并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协调职教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做好用工企业和职教机构对接,输送推荐人才,服务全市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