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商局:组织召开全系统合同监管工作会议

2015-04-23 16:04   379次浏览

4月17日,鞍山市工商局组织召开2015年度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合同监管工作会议,来自全系统各县(市)区及直属分局的合同监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合同处黄光琼处长主持,市局党组成员刘宝金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黄光琼处长传达了国家局、省局有关合同工作的会议精神,总结了2014年全市合同工作情况,并且从四个方面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银行、电信、供水和供电等垄断领域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对供电行业有关协议条款的规范整治;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优化社团体制结构,形成有进有出、有奖有惩的良性机制,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三是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结合交通部、工商总局等三部委刚出台的《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与相关部门联手净化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四是要做好动产抵押工作前后衔接,创新抵押登记服务方式,尽快熟练掌握抵押登记、拍卖备案新业务系统网上操作;五是要巩固合同帮农工作成果,着重研究岫岩、台安等县域经济涉农交易行为,努力解决农村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流转、粮食收购、农产品买卖和农机具租赁等农业合同热点问题。

随后,各县(市)区局和直属局分别就如何搞好自身工作和对市局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报发言。

后,刘宝金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这是市局合同监管处恢复建制以来和工商体制改革后的次全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会,本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必要,而且气氛轻松活跃,形式灵活互动,接地气、务实效,使市局深入了解了基层单位的各种新情况,同时解答了部分基层单位遇到的各类疑惑,起到了承前启后的积极作用。并对今后的全市合同监管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主动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常态,做到职能不变,人员不乱,业务不断;二是面对新形势、新困难,全系统要从容应对、敢于担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克服为官不为的消极麻痹思想,拿出信心、魄力和办法继续搞好下一阶段的合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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