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公布8起违法广告 药品成重灾区

2015-04-24 21:31   1552次浏览

近日,光明网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公布了一季度对全市的广告监测结果。8起发布在平面媒体上的严重违法广告被曝光。其中,包含霍氏牌聪明丸、糖尿乐片等两条人用药品类广告,普健硒胶囊、秘鲁玛卡等两条食品类广告,拜尔昊城口腔医院、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德贝植牙等3条医疗诊疗服务类广告,以及太空腰带腰部解压器的医疗器械类广告。

光明网记者根据检测结果查询,发现上海普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健硒胶囊”因严重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且利用专家的名义进行违法宣传,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等,曾在2014年仅一年的时间就被江苏、河北、重庆、黑龙江、安徽、云南、深圳等多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工商局查处,并被多家媒体曝光。

被曝光的“普健硒胶囊”广告

记者搜索发现,“普健硒胶囊”广告经常打着“补硒工程”的旗号进行宣传,称“坚持服用长寿硒 一粒祛病痛”、“抗肿瘤”等。

“普健硒胶囊”被批准的保健功能只有“补充硒”

但在国家食药监局官网,记者查询“普健硒胶囊”后发现,其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经查询,产品名称应为“普健牌普健硒胶囊”,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硒”,根本不具备其所宣传的“抗肿瘤、祛痛”等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或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内容必须真实。” 上海普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预防、疾病功效,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国家食药总局网站并未找到“霍氏聪明丸”记录

而对于被曝光的另一种声称可“消除耳鸣、恢复听力”的“霍氏聪明丸”,记者并未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任何记录。

消费者如何辨别违法广告?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处长王珊以人用药品举例说,发布含有免费、免费赠送、有奖销售,或者以药品作为礼品和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广告,另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都属于违法广告。

武汉店铺名称1   徐先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