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2015-04-27 16:07   422次浏览

4月21日,市工商局发布“五一”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擦亮眼睛,理智消费。

市民应坚持理性购物,避免盲目消费;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警惕设在“终解释权”背后的陷阱。

此外,网络购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评价较高的网店进行交易,保留好相关消费证据。如出现网店经营者拒绝承担相关责任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同时,消费者在选择婚庆服务、家装服务和购房购车时,应注意在签订合同时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写入合同,要把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对于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条款要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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