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再不报年报小心进黑名单
2015-05-04 15:18 946次浏览5月4日,距离年报截止日期不足两个月,华西都市报记者却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我省企业报送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刚刚过半,而报送了2014年度年报的不足三分之一。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不报的,或是年报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赵志武介绍,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入“异名”和“黑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志武提醒,错过了年报时间,进行补报后,虽然可以移出“异名”,但在企业存续期间,被列入“异名”的记录将继续载于企业名下,伴随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