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查处10种药品违法广告

2015-05-19 10:31   468次浏览

5月18日,太原市食药监局传来消息,在发布的2015年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10种药品广告宣传有违法行为,已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公告中的10种广告宣传违法的药品包括同仁丸、男宝胶囊、姚氏通络胶囊、同仁堂冠脉通4种药以及郭泰恒大风丸、杨松林聪明丸、晶益消朦胶囊、气血固本口服液、舒尼逊滴耳油、人参补丸6种非药。

据介绍,上述10种药品均为国药准字号药品,但在广告宣传中却存在违法行为,有的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带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有的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有的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

目前,全市食药监系统已将公告中涉及的药品广告品种纳入重点监管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购销资质不齐全的药品,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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