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工商推出简政放权“4+2”改革措施

2015-05-20 14:30   992次浏览

作为省委、省政府推进珠西战略的主战场,江门市现在迎来了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成就“开放、方便、辐射”之门,定下了打造珠西新的城市中心、经济中心和创新中心的“三心”目标。但是,在新形势下,打造“三心”成就“三门”迫切需要政府部门打破僵化思维,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去年,江门市工商局就先行先试,推出商事制度改革,给江门的市场经济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今年,江门市工商局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适应加快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推出由四大业务“同城通办”、支持电商发展27条举措和“稳增长、促发展”工作措施构成的“4+2”改革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活力。

打破行政壁垒 工商四业务“同城通办”

推动“东提西进、同城共融”是江门落实“珠西战略”的重大战略举措,促进区域协同已被列为今年江门市政府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

江门市工商局今年就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简政放权,实行工商登记注册、户外广告登记、消费投诉、12315投诉(举报)四大业务“同城通办”,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其中,户外广告登记、消费投诉、12315投诉(举报)三大业务“同城通办”都是全省范围内首次推出的创新举措,是江门大胆先行先试的突破之举。

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打破企业登记注册区域限制

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是在新会区注册登记的内资企业,因为经营范围广,在新会区各镇(街道)投资设立了约9家公司。过去,当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需要变更登记信息时,往往要跑多个工商所。自从江门市工商局实施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含工商名称预先核准、新设立、变更、备案、注销)后,企业只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就能办理所有公司的变更登记,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

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经过三个阶段的推进后,目前已实现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三区跨区域以及各市(区)县域范围内,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区域内任一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注册业务办理。同时,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窗口前移,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业务初审权将下放到各市局,由各市局受理、初审、收费及发照。截至4月底,江门市共办理同城通办业务424宗。

“此举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市民的普遍回应都很好。”江门市工商局江海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实施同城通办之前,如果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就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和属地工商所之间来回奔走。实现同城通办之后,企业在工商所就能办好这项业务,大大节约了企业、群众的时间和办事成本。

工商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政策的推出,向市场释放了正面的政策信号,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共新发展市场主体13461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11%;注册资本72.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34%。截至4月底,市场主体总量23.66万户,与去年同期的21.01万户相比净增2.65万户,增长12.6%。

户外广告登记“同城通办”同一广告多地投放 登记一次即可

江门市场经济活跃,户外广告登记数量排在全省前列,为了实现户外广告登记便利化,江门市工商局从今年5月1日起,在江门全市实施户外广告登记同城通办管理模式,允许江门市内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申请人住所地或户外广告发布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业务办理。

因为按照以往的规定,就算是同一个户外广告,如要在多地发布,都要去到发布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而且一个广告要办一个对应户外广告登记证。根据此次出台的《江门市工商局户外广告登记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意见》,同一内容多个地点发布的广告,或者利用多个交通工具及流动载体发布同一内容的广告,只需申请一次,而且申请人可以选择住所地或广告发布地任一个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将结束多个工商机关多次申请的流程。

“以前同一个内容的广告如果要在7个(县)市区刊登,需要分开去7个地方办理,7个地方都要进行审核,并给其出户外广告登记证,现在只需在一个地方办理一个证就可以了。”江门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李保军认为,这一措施不仅方便了群众,还大大节省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单位的行政效能。

“这个政策对广告公司的促进很大,的便利在于节省时间,让广告能更快出街。”江门市广告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黄新文告诉记者,不同的人对同一广告的理解会有不同,以前需要到不同地方登记的结果是很难保证一个广告几地同时发布,往往会错过商机。同城通办之后,不仅大大降低了人力成本,也大大提升了效率,能让广告很快铺开,对所有市场经营主体都有利,对市场也会有正面的影响。

消费投诉同城受理降低投诉成本 方便解决消费纠纷

恩平人到江门购物回去之后,如果发现不满意,想要进行消费投诉,该去哪里投诉?从今年5月13日起,江门全市消委会组织推行消费投诉同城受理工作模式,打破目前按消费纠纷发生地属地管辖的受理限制,按方便投诉人就近受理原则,由投诉人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在江门市区域内任一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

据介绍,因为此前消费者跨区域消费之后,如果想进行消费投诉,必须回到当时消费发生地的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现在实现消费投诉同城受理之后,投诉人投诉的消费纠纷事项(或涉诉方)不发生在投诉人住所地的,投诉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在全市区域内任一消委会组织进行投诉,被选定受理投诉的消委会组织必须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登记受理。受理投诉的消委会组织经审查、登记受理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登记受理情况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办公系统内部平台等方式发送到消费纠纷发生地(或涉诉方)管辖的消委会组织,由消费纠纷发生地(或涉诉方)管辖的消委会组织,组织协调消费纠纷双方当事人(或涉诉方)进行调解,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调解结果告知受理投诉登记的消委会组织,并告知投诉人。

“调解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愿意,可以电话调解,完全不需要消费者到消费发生地来,无形中就降低了维权成本。”江门市消委会秘书长孙志学告诉记者,此前,江门市消委会已通过与珠海、中山、澳门签订合作协议,做到在珠、中、澳三地发生的消费纠纷本地受理,帮助了不少消费者足不出户解决消费纠纷,也为此次推行消费投诉同城受理打下了基础。

12315投诉(举报)将“同城通办”办结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处理投诉举报是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为让投诉举报渠道更畅通、更便捷,江门市工商局将于6月1日前在四市三区范围内推行政府投诉(举报)同城通办模式,建立四市三区整体协同办理机制,投诉(举报)人可自主选择任一工商局或工商所办理投诉举报事项,不受被诉(举报)人地域限制。

而且,为更好的发挥工商服务职能,江门市工商局将扩大投诉(举报)等各类事项受理范围,探索突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限制,将受理对象从“消费者个人”扩展到“消费者个人、企业、社会团体”,明确规定“事项本身只要属于消费行为,且政府服务热线已经受理的,承办单位应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通过推行政府投诉(举报)同城通办模式,我们重新整合了投诉(举报)内部办理流程,将大大缩短办结时限。”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郑超凡表示,同城通办措施已明确要求承办单位收到分流单之日起两天内必须主动联系投诉(举报)了解情况;除咨询、建议、表扬、市长信箱、微博等事项的办理期限继续定为5个工作日外,一般投诉(举报)事项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紧急事项除外)。届时,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得到更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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