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危险品运输包装需加规范标识

2015-06-06 07:38   1654次浏览

从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该局在对一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中一款危险品运输包装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南海检验检疫局官窑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中有一款品名为“定型剂”的货物,其外包装上印有易燃液体(英文)标识,根据企业人员提供的鉴定报告,显示该“定型剂”主要成份为乙醇,为乙醇溶液,属危险品。而该货物的运输包装既无联合国危险品通用标识,也无符合规范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以及国家局关于危险品入境的相关管理要求,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企业暂停使用该种货物,并进行进一步整改。

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晰的危险品在运输中极易造成重大事故,给企业和公共造成严重灾难。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及我国关于危险品入境的相关规定,危险品运输包装需加施规范的标识,以降低危险品运输风险。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进口申报时首先要确定货物是否为危险品,如为危险品应加施危险品通用标识及警示标志,并按照规定实施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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