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中小企业科技项目 资金补贴办法
2015-06-15 17:25 29次浏览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哪些应该享受资金补贴?在实际操作中,又怎样做到透明化?日前,重庆市中小企业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补贴办法(试行)》,以加速全市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办法”规定,在我市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的企业待转化或正在转化的自我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开发成果转化项目和购买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条件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项目实施单位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的实施能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待转化或正在转化的科技成果应是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有效专利或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且权属清晰,无纠纷。
凡符合列入201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市中小企业局对区县推荐的项目再进行审核。后市中小企业局对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201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并在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列入201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单位,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每年底须向市中小企业局书面上报一次项目进度情况,并提交电子版。同时,对凡是列入了2015年度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单位,两年内未完成成果转化目标,或两次以上不上报项目进度情况的,将取消项目计划和补贴申报资格。被取消的项目,不再重新申报列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