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明光:未成年人擅购摩托退还商家
2015-06-18 21:59 34次浏览近日,明光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购买摩托车引发的纠纷。
近日,沙某来到明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未满15周岁的儿子,偷偷到某摩托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800元的摩托车,并一直在外骑行,后经交警部门发现后给予了扣押。沙某称:从交警队把摩托车领回后,自己便到专卖店和商家交涉要求退货,但商家以该摩托车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退货。无奈,沙某只好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展开情况核实。随后,工作人员、沙某、摩托车店店主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因沙某的儿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他未经家长同意,擅自购买价值2800元的摩托车,显然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沙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商家退货。商家表示理解,当场表示以后再也不卖给未成年人摩托车。终,双方达成协议:摩托车退还商家,商家退还李某2000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