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网专项资金办法发布 将PPP项目倾斜支持
2015-06-25 16:36 2225次浏览财政部24日发布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污水泵站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等。
办法称,专项资金采用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按规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专项资金的支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属于引入社会资本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会同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实施对地方的绩效考核,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奖优罚劣。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达到既定目标的,给予奖励;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无法达到既定目标的,建立退出机制,并收回中央财政资金。
办法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既有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