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工商所网络交易监管新模式
2016-04-07 15:02 58次浏览4月1日,湖北省工商部门开展网络交易监管基层示范点工作,以基层工商所为主体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监工作新模式,推动网络交易健康发展。
湖北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选择1至2个辖区网络经营主体较为集中、工作基础较好的工商所,作为网络交易监管基层示范点单位。示范点力争达到辖区网络交易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审核发放同比增长20%,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标率不低于60%,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网监系统应用率达,网上日常检查覆盖率达,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办结率达的目标。
湖北省工商局要求示范点单位引导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落实网店实名制,逐步建立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信用档案;推动网上亮照亮标经营,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辖区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进行逐一清理、规范,及时督促符合条件的网络经营者申请并正确贴置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支持网络市场主体发展,支持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等新型网络业态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网络实现自主创业,鼓励实体企业开设网站或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网络交易平台向集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于一体的大型综合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促进网络经营主体自律,采取普法宣传、集体约谈、咨询培训、上门走访等方式,对辖区网络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履行法定责任义务。
湖北省工商局明确示范点单位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建立网上日常检查制度,及时核实处理涉嫌违法经营行为线索的网店信息,做好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电子证据固定和跨区域流转,提升网上日常检查覆盖率和案件转化率。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服务经营者未履行准入把关义务,提供虚假信息、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服务产品、进行不正当竞争、利用格式合同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有序推进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维权机制,及时处理网络消费有关咨询、投诉、举报,将消费投诉举报作为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督促、引导辖区网络经营者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及时开展网络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通过比对系统数据、网络搜索引擎搜集、网络经营者年度报告涉网信息等方式,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立档建户,及时入库。
目前,湖北省各级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基层示范点工作已进入动员部署阶段,各地正在细化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制度规范,抓紧实施。12月底前,湖北省工商局将采取实地检查、数据分析、工作交流、绩效通报等形式,对示范点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验收,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示范经验,逐步在全省系统内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