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金融服务行业敲响警钟
2016-04-18 11:08 68次浏览“据调查,我市个别商业银行在运行中存在利用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转嫁费用、加重消费者负担……”4月11日,在四川省广元市工商局组织召开的商业银行行政指导会上,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如是说。
会上,广元市工商局对全市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及利用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结合工商部门在金融服务领域的监管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局就规范金融服务提出了指导建议。准入合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金融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需注意前置许可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同时要按时履行年报义务。利益兼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提供者要把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营造和谐、合法的金融消费环境。合法宣传,规范广告行为。商业银行本身有可能成为广告主,需要注意广告的内容和宣传方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严防虚假广告。协同监管,维护金融服务领域秩序。工商部门将在以后的监管工作中与银监部门协同合作,建立联动执法交流、疑难问题定期会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此次行政指导会开得很及时,为我们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敲响了警钟,可以引导我们更好地进行行业自律。”参加此次指导会的中国农业银行广元分行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