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冒充军医非法敛财
2016-04-20 11:03 36次浏览2015年3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工商局船营分局接到刘先生的举报电话,刘先生称他在吉林市船营区某军队医院皮肤性病科,发现该医院存在科室外包情况,要求工商部门调查核实。船营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公平交易科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了解
执法人员将刘先生约请到办公室,细心听取他的陈述。
刘先生说,自己因下身瘙痒到某军队医院皮肤性病门诊部就诊,门诊部主治医生简单询问后,说刘先生得了性病,需要用药。刘先生当时很害怕,出于对疾病的恐惧,不假思索就在门诊部进行了诊治,并花费3000余元。
刘先生完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审视自己平时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怎么突然得了性病呢?军队医院门诊部只是做了简单的处置,医疗费用就这么贵?带着种种疑问,第二天刘先生来到吉林市某三甲医院进行了专项体检。看过结果,刘先生气坏了,报告显示,刘先生是一般的炎症,根本不是性病。刘先生感觉自己受到了愚弄,立即来到工商部门举报该医院的欺诈行为。
发现端倪
听完刘先生的陈述,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分析,感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消费维权案件,必须深入调查。
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执法人员很快发现了问题:如果是正规的军队医院,不会这么草率医治疾病;从消费者提供的看病收据来看也很不规范。针对以上两个疑点,执法人员决定到医院一看究竟。
揭开面纱
第二天,执法人员穿便装来到该医院,发现皮肤性病门诊部并不在医院主楼,而是在该医院后侧一个偏僻角落。这个门诊部的医生操外地口音,给患者看病后不主动给收据。
种种迹象表明该门诊部存在问题。暗访的执法人员回到分局向局长汇报后,分局立即组成“316”专案组。公平交易科、合同科执法人员分成两组与该医院正面接触,一组进行现场检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全程录像;另一组和军队领导接触,希望得到军方的配合与支持。
起初,门诊部医疗人员和医院领导不配合,以军队医院不归地方管理为由拒绝配合执法。后来,执法人员多次和院方讲政策、讲法律,并到其上级军区请求支持。终,医院配合调查,为案件成功办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果然,这个所谓的军队皮肤性病科不是军队下属部门,医生也不是现役军人,财务也是独立的,实际是上海一家医药公司租赁军队医院房屋开办的非法医疗机构。
统一思想
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案件管辖权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此案属于医疗纠纷,只是一般性的消费投诉案件,进行消费维权就行了;也有人认为,即使医院有违法行为,此案也不属于工商机关管辖范围,应属于卫生部门管理。
对此,船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向上级请示、沟通,经过反复求证,执法人员统一了思想:上海这家医药公司开办的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军方提供的材料可以证实。工商部门管辖无可非议。
切除“毒瘤”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法律适用条款再次引起争议。
过去查处类似案件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此案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执法人员多方求证,终,依据《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经营者不得以租赁他人专门柜台、场地、设备等方式,冒充他人名义进行销售活动”和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5023元,并处罚款2749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