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牛奶送“三无”玩具
2016-04-21 11:50 43次浏览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工商局昌邑分局调解一起销售蒙牛牛奶赠送“三无”儿童玩具手表纠纷,经营者赔偿消费者500元。
近日,昌邑分局接到投诉,消费者称2015年12月2日在吉林市某超市花14.4元购买4盒一联、上面捆绑一块儿童玩具手表的蒙牛未来星儿童成长牛奶,发现其赠品上都是英文,产品外包装无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找经营者要求赔偿协商未果。
昌邑分局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经营者销售的该产品是通过蒙牛厂家驻吉林市一家经销公司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某玩具厂购进,然后将一批静态塑胶玩具/变形玩具捆绑在产品上促销。该局调解人员告知经营者上述行为违反了《GB6675-2003国家玩具技术规范》要求,经过法规宣传和教育引导,经营者同意按《消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赔偿消费者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