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企业逾期未年报受惩
2016-04-25 10:35 37次浏览“以前我根本没把年报当回事,也没想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有多严重,直到自己的企业因此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才意识到。”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某农资经营部负责人王某谈到自己因“失信”带来严重经济损失时,感慨地说。
原来,王某认为年报是可有可无的事,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2014年度企业年报,2015年7月3日被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涪陵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在送达决定书时提醒王某:“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企业不守信用的一种体现,将在一系列工作中受限。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只要采取补报年报等措施,就能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然而王某并没有当回事。
“冬储夏供”是化肥经营企业的基本策略,早已成为惯例。去年11月,该企业像往常一样开始储备化肥,同时向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不起,王老板,这次不能贷款给你了。我们通过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你的经营部目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按照银行规定,凡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为其提供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对企业负责人王某说。王某找银行领导、托人都无济于事。这时,他才知道不年报的后果有多严重。
今年春节刚过,王某便安排专人进行年报,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向涪陵区工商分局申请将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后,贷款拿到了,但错过了化肥厂优惠订货的时间,经营部因此损失了18万元。王某对工商干部说:“18万元对我们这个小小的农资经营部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因自己的错误认识,导致经营部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看来,失信的代价真是不小。”
据涪陵区工商分局信用科科长张静介绍,目前企业因为不良信用记录而导致经济受损的事时有发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正在该区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