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执法促广告市场天朗气清
2016-04-25 11:39 43次浏览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广告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告《广告法(修订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1日正式实施。
新《广告法》颁布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告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广告违法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期刊登各地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具体经验和做法,供读者借鉴和思考。
上海:周密部署 狠抓落实
依托一个平台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新《广告法》明确了工商部门主管、其他有关部门各自负责的广告综合监管体制,这既是对自2005年建立的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的肯定,也体现了整合资源实施有效管理的市场监管总体要求。作为牵头部门,上海市工商局以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十周年为契机,围绕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组织开展多项工作。
一是报请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向市政府专题汇报联席会议十年来的工作情况和成效,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法的有关工作安排。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二是进一步强化广告综合治理机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上海联席会议15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贯彻落实新法的实施意见,结合修订内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协作机制。三是召开广告监管专题研讨会。围绕新法修订内容,与相关部门专题研讨医药保健类广告以健康或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互联网发布的广告和信息等方面的监管口径,以及对违法当事人实施撤销审查批准文件、限制经营资格等进一步惩戒措施的协作机制。
注重两个到位 扎实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培训
上海市工商局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宣传培训工作,做到全系统学习培训落实到位,社会面宣传培训开展到位,有效扩大了新法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
新法实施前后,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新法开展培训总计约3600人次,开展社会面的法律培训超过3000人次。
落实三项预警 切实推进新《广告法》贯彻执行
实施户外广告的登记预警。对发布期限超过2015年9月1日的广告申请,严格按照新《广告法》的标准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新增禁止性规定的广告,其中使用未成年人代言的情形占比,立即提醒申请人更换申请时限,提前调整广告内容。
实施大众传播媒体广告的监测预警。2015年7月1日起增加依据新《广告法》标准实施广告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反馈发布单位。
实施场所媒介广告的日常检查预警。针对户外、店堂、居民社区等场所媒介的广告,在全市开展整治行动,共计检查广告4275条,对发现违反新增禁止性规定的576条广告予以提示告诫。
山东:创新培训 学法用法
创新培训形式 提升队伍素质
举办全省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组织新《广告法》讲师团,到市、县开展专题辅导,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网上新《广告法》知识竞赛、法律法规考试等活动,调动广告管理干部的学习热情,巩固学习成果。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组织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分层次、分行业展开新法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发动广告媒体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案件,警示消费者。
坚持学以致用 着力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水平
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以新《广告法》出台为契机,积极争取联席会议部门支持。山东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准确把握广告宣传导向,从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做好广告宣传工作”。
坚持实行通报约谈制度。省局对总局大数据监测违法广告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加大执法力度。
坚持公示曝光。坚持每月通过媒体对各市违法广告情况排名进行公开公示,实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实施信用监管制度。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大众传播媒介广告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媒体广告发布情况信用评价体系,每月按照综合指标对媒介发布广告情况进行评价排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纳入媒体社会责任报告考核体系和文明单位评选内容,并逐步纳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严肃媒体责任追究。不断加大对媒体单位播出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力度。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广告监督管理,2015年省卫计委对违法情节严重的3家医疗机构给予了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不断加强重点广告案件查处调度指挥,集中查办了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9件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省局挂牌督办了46件省内跨区域严重违法广告案件。
广东:完善机制 提能
大力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培训
省、市、县三级工商部门均组织了业务培训,在各种媒介上进行普法宣传,开展网络互动宣传,超过17000人次参与互动。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主动送法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企业存在的疑惑。
注重监管实效 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一是完善大数据管理下全省统一执法办案机制。集中力量查处社会影响大、跨地区的虚假违法广告。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对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中心派发的案件线索处理率为99.93%,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513件。
二是强化业务工作督办机制。坚持每月向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广告监测、广告信用等情况,每半年通报各地对省工商局转办的广告违法案件线索的处理情况,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是完善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增加了住建、教育、农业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完善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
四是探索广告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平台,向社会通告全省各媒体广告信用排名。
五是不断推动行业自律建设。全省有18个广播频率和电视频道成为绿色广告示范点。
以上措施,有力地提升了广告监管效能。从对全省各地2015年虚假违法广告综治考评情况来看,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执法风险防控,完善广告监管业务流程,做到程序规范、职责明确、风险清晰。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联席会议职责,完善对查处重大广告违法案件的指挥调度、检查督办机制,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推进广告信用监管工作,把大众媒体广告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作为追究广告违法责任、文化产业资金申报等的重要依据,鼓励广告行业组织利用广告信用数据,把广告诚信守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使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内蒙古:多措并举 协同共治
抓协同 实施综合治理
及时通报,追踪整改。梳理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每月通报一次,发至自治区、盟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监管工作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对差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通报批评的地区和媒体及时采取告诫、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追踪落实整改。这项措施,不仅充分发挥了监测通报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也有效加大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本行业监管的力度。目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主流媒体都非常关注和重视大数据监测情况,每半个月主动到工商部门了解掌握监测结果,极大促进了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和媒体的及时整改。
督查约谈,综合治理。2015年6月15日至7月3日,自治区工商局对7个盟市进行了巡回督查约谈,召开了督查约谈会。通过约谈,各媒体主动查找和认识到了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表态要认真落实督查约谈会要求,切实整改,严格履行审查责任,杜绝违法广告发布;当地政府分管领导责令相关部门和媒体自查自律,立即整改,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彻底扭转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问题。
重点突破,联合办案。在督查约谈的同时,组成两个执法办案组,分别对广告发布违法率较高的主要媒体进行了联合查办和督办,共立案查办违法广告案件7起。此举不仅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树立了执法,而且也有效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
抓住典型,媒体曝光。对监测发现和群众多次举报的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的48条典型严重违法广告,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同时在内蒙古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布了违法广告投诉电话。2015年下半年全区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自治区严重违法广告条次和违法广告时长分别比年初下降了97.7%和99.3%。
抓重点 强化专项整治
2015年5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对各主流媒体和“五类”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了专项整治,自上而下,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将此项工作部署上升为政府行为,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整治要求,强调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五类”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对主流媒体广告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