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执法更有力
2016-04-26 11:09 43次浏览2015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坚持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有力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工作推进
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商标侵权的大案要案。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部署开展保护迪士尼、若羌红枣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北京市工商局现场封存5252箱涉嫌侵权的“二锅头酒”,对涉嫌侵权的4家企业立案调查。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喜越(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制售侵犯“DISCOVERY”(探索)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依法没收各类侵权商品7400余件,并处罚款55万元。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查获涉嫌假冒华新水泥2495袋,合计124.75吨。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萝岗分局查处某建筑公司在安装工程中使用侵犯Diamond(钻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卫浴商品,涉案金额103万元。
积极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服务“三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开展为期半年的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13303次,指导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9933次,立案查处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案件15件,立案查处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117件、办结72件。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浏阳花炮地理标志商标维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组织查办侵犯若羌红枣地理商标专用权案件7件,没收销毁侵权红枣包装箱11159件。 (国家工商总局供稿)
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认真做好“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工作。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大侵权假冒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2015年,全系统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8件、涉案金额1.2亿元。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联合公安机关,一举端掉两个制造和销售假冒HP(惠普)窝点,查获假冒惠普硒鼓千余盒,移送并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襄阳南路的一售假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假冒LV(路易威登)、CHANEL(香奈儿)等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票夹、皮包等商品2000件,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基层商标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商标行政执法水平。为加强商标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商标行政执法水平,2015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举办了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商标行政执法研修班,有针对性地研究商标权保护前沿问题,特别是商标行政执法相关业务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商标专业理论素养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商标局还积极支持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大力查处商标违法案件
2015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一般违法案件3337件,其中投诉案件531件,占总数的15.91%;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379件,其中投诉案件8984件,占总数的32.81%。
2015年查处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中,涉外案件为85件,占商标一般违法案件总数的2.55%;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涉外案件6460件,占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总数的23.59%。
从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件来看,共查处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件511件。其中,查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和“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案件均为247件,共占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案件的96.68%,为注册商标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查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案件16件;查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案件1件。
从未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件来看,共查处未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2463件。其中,查处“冒充注册商标”案件1952件,占未注册商标使用违法案件的79.25%,为未注册商标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
从假冒商标案件来看,共查处假冒商标案件4487件。其中“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案件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案件是假冒商标案件的主要案件类型,两类案件数分别为2030件和1830件,分别占假冒商标案件总数的45.24%和40.78%;“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案件数为627件。
从一般商标侵权案件来看,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2892件。其中,“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案件仍是主要商标侵权案件类型,共查处该类型案件17885件,占商标侵权案件总数的78.13%;“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案件4050件,占商标侵权案件总数的17.69%;“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案件414件,占商标侵权案件总数的1.81%;“侵犯权益的”案件334件,占商标侵权案件总数的1.46%;“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113件;“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便利条件的”案件46件;“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案件31件,“侵犯特殊标志所有权的”案件11件,“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案件8件。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组织部署,扎实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2015年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制定下发了《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5年下一阶段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1万件,办结案件4.7万件,案值7.4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22个,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8件,涉案金额1.2亿元。
组织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落实〈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清风”行动。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出口新兴市场和涉及出口非洲、阿拉伯商品市场、集散地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出口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黑龙江省工商局以黑河、绥芬河、萝北、绥滨等边境口岸地市(县)为重点地区,开展了俄罗斯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广东省工商局指导广东省网商协会和广州市商务委共同举办了2015(广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暨广货网上行活动成果展,向全社会宣传广东产品。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以洗护用品、化妆用品、生活卫生用纸等日用品为重点商品,严厉打击日用品商标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北京市工商局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市场301个、商户5140户,查扣物品15589件,立案31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成都市工商部门取缔一制售假冒洗化用品窝点,现场查获假冒广州立白集团旗下产品货值达110万元。
坚决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恶意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的行为予以有力打击,及时撤销其抢注商标。采取提前审理、并案集中审理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坚决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或占有公共资源等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积极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对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督查,不断提高各地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不断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有序整合全国商标行政执法数据,开发商标执法案件查询分析和信息发布系统,加快推进商标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