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农”显成效
2016-04-26 11:18 45次浏览2015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强化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保护,积极推进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服务“三农”大局取得显著成绩。
稳步推进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审查工作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坚持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单独排队、提前审查的“绿色通道”制度,进一步优化地理标志审查流程,加快审查速度,为农业品牌建设和商标富农工作打好基础。
商标局全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419件,截至2015年年底,已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984件。各地地理标志注册量均有所增加,其中超过100件的省(市)有9个,分别是山东425件,福建272件,湖北249件,江苏215件,重庆201件,浙江190件,四川164件,云南131件,辽宁100件。外国在我国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达到83件。农产品商标累计注册量达205.61万件。
不断加大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保护力度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集中全系统力量,依法查处并曝光侵犯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专用权案件,指导规范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行为,有效遏制了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滥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监管执法能力,为农业品牌的发展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向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于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5月25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提供的侵权线索,商标局向北京、河北、广西等13个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保护“若羌红枣RUO QIANG HONG ZAO及图”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通知》。
努力坚守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宣传阵地
2015年,商标局充分发挥原有宣传平台作用,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认知度,为农业品牌塑造添砖加瓦。
商标局与中国政协杂志社再次合作,编辑出版了《中国政协·地理标志》专刊,于两会期间,发放到全国政协委员8个驻地、两会新闻中心和北京人大代表团驻地,反响热烈。
商标局与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圆满落幕,于3月公布了获奖名单。此次大赛历时8个月,共收到来自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幅作品,经初评、终评,有19幅作品获奖。6月,第五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正式启动。
此外,商标局还在中国商标网开辟了《商标富农》专栏。
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研究指导工作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切实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基层开展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运用、管理工作的调研、培训和指导工作,促进各地党委、政府,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权利人不断提高运用特色农产品推动“三农”经济发展的认识和能力。
11月11日至13日,根据《地理标志与商标保护的制度研究》课题计划,商标局、中华商标协会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司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吉林就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保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12月3日至7日,商标局在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高级研修班,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院、研究机构和涉农部门的70名学员,就地理标志保护案例研究、地理标志与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地理标志立法问题研究等课题进行研讨。
12月15日,商标局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部分省市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了2015年开展商标富农工作的有关情况,与会代表交流了运用农业品牌促进“三农”发展的有益经验,并就今后工作进行了沟通。
此外,商标局还派员赴安徽、贵州、甘肃、内蒙古、江苏、黑龙江等地宣讲地理标志知识,完成了《地理标志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课题报告,参与了商标品牌战略有关意见的制定和地理标志单独立法课题研究工作,陪同美国专利商标局联合代表团对河北省涞水麻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考察。
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商标局商标与经济发展关系课题组发布的《地理标志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显示,地理标志具有较强的富民效应,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前后相关产品价格平均提高50.11%,来自地理标志的收入占当地农民总收入的65.94%,地理标志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产值带动比达到1∶5.20,就业带动比达到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