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首例收购网络域名诈骗案

2016-04-27 13:41   85次浏览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普遍运用,企业无形资产领域不断扩大,域名成为网络时代新型的、重要的无形资产。由于一些用户对域名认识不够清楚,让一些人有机可乘,利用域名进行诈骗活动。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审理和宣判了首例以高价收购域名为由的诈骗案件,江阴市市场监管部门就此类案件向相关企业和个人发出警示。

周某纠集王某、孙某等人在上海市组建了虚假网络公司,以高价收购网络域名为名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其中被告人周某负责诈骗,相关涉案人员冒充大客户高价收购域名,冒充网络公司制造相应的网络配套资源,并制造假合同、假文书、假印章骗取被害人信任。2014年10月,在被告人周某的安排下,孙某以某公司代表的身份谎称高价收购被害人程某持有的“中国染料化工市场”等网络域名,但需要制作交易许可证等网络资源。随后,被告人王某以帮助程某制作各类网络资源的名义骗取其人民币58万元。被告人周某参与诈骗15笔,共计人民币202.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确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被告人获刑1年至7年不等。

江阴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分析此案发生的社会经济环境,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特点以及被害人的弱点后,提醒相关企业和公众,买卖域名时应当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证照证书等,如果对方提出需要其他消费要求,一定要提高警惕,到相关部门查询,弄清情况后再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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