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泉:安检误报被指小偷

2016-04-28 12:19   50次浏览

近日,河北省平泉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商家侵害消费者名誉纠纷,为消费者争取精神损失赔偿1000元。

不久前,消费者张女士在当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走出安检门的时候触发警报,超市工作人员当即将张女士拦下并带入内室进行盘问。据张女士介绍,当时工作人员态度非常恶劣,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前提下,一口咬定自己是小偷,说自己在化妆品区拿走了一块香皂,并要强行搜身。在张女士的强烈质疑下,超市工作人员不得不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进行对证,结果证明张女士当时并未在化妆品区停留。同时,张女士还将随身携带物品全数拿出以自证清白。

张女士认为,超市工作人员无端指责自己是小偷,已经严重损害了个人名誉,要求商家赔偿其精神损失并公开道歉。双方一时争执不下,张女士便到当地消协进行投诉。

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详细了解情况,明确指出消费者依法享有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并依据《消法》有关规定要求商家拿出证据,证明张女士的确有行窃行为,商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商家向张女士公开道歉,并当场支付精神损失赔偿1000元。

武汉店铺名称1   徐先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