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要索取“身份证”
2016-04-28 14:51 42次浏览买新车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北京市丰台区的汤女士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她半年多前买了一辆新车,到现在也无法上牌照,因为4S店一直没有将车辆的合格证交给她。久拖无奈之下,汤女士到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右安门工商所投诉。
去年9月,汤女士为了出行方便,多方比较后在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提车后却无法办理牌照。因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登记必须出具机动车整车厂提供的合格证明,可汤女士的汽车没有合格证。于是,汤女士便找到商家讨要说法,4S店工作人员告诉她合格证还滞留在厂家那里,暂时无法提供,让她再等一等。可是汤女士没想到,这一等竟达半年之久。
其间,汤女士多次找4S店协商,均无结果。买新车本来是为了方便,可没想到不仅没有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便利,还增加了一肚子烦恼。
行业潜规则浮出水面
令汤女士和执法人员不解的是,既然是正规4S店的新车,应该是手续齐全的,而且车都已经卖了,车商为何不肯提供车辆合格证呢?经过执法人员深入调查了解,一个在汽车销售市场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浮出了水面。
原来,汽车销售行业需要的流动资金较大,一般的车商为了减轻压力,让自己手中握有更多的资金,普遍会采取“车辆合格证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有的是汽车经销商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有的是汽车经销商与汽车制造商、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但做法差不多,都是让汽车经销商用车辆合格证在银行抵押贷款付购车款,车卖出后去银行解除抵押,赎回车辆合格证,以保证4S店拥有稳定的流动资金。
然而,这种抵押模式让消费者承担了风险。如果汽车经销商挪用消费者购车款而不能赎回合格证,消费者正常上牌照的权利就无法实现。尤其在车市下行期,市场需求下滑的时候,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更像是在“玩火”。汽车经销商一旦资金链断裂,可能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自然也不会交出之前抵押的合格证。有的经销商甚至因为资金链断裂破产,而汽车合格证仍属于银行抵押物,这就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耐心调解,4S店认错还证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查,4S店承认是自己资金没有到位,导致没有及时从银行赎回汤女士的车辆合格证。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的规定,4S店销售汽车时应当保证产品含有合格证等文件,所以4S店应当及时将车辆合格证交付消费者。工商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多次约4S店负责人到工商所接受调解,终汤女士拿到了拖延半年多的车辆合格证。汤女士对工作人员雷厉风行的作风十分满意,并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无微不至体察民情”,以示感谢。
工商提醒:无合格证可拒绝付款
通过上述案例,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新车时应当对汽车经销商的情况做前期了解,不要贪图便宜;应在购车合同中明确提出,在提车时,经营者必须附随汽车合格证,并在相关条款中尽量提高提车付款的比例,加大汽车经销商违约时的法律责任。如果消费者在实际提车时,发现车辆不具备汽车合格证及其他上牌必备文件,应拒绝接收和付款。对于在汽车合格证方面有争议的,消费者应当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维权,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消费者还有相应诉求确实无法快速、有效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快采取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工商部门也提醒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在面对市场的压力时,应采取一些正当的经营措施规避风险,而不能将风险直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同时,要注意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分配资金,卖车的同时配齐相关配套文件,防止新车卖出后成为“黑车”,让消费者无法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