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剑合璧构建执法联纵力量

2016-05-05 10:22   42次浏览

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工商局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执法协作,以加强工商与公安部门办案合作为重点,探索完善工作机制,部门执法合力明显增强,执法效能和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2015年6月,该局所辖京山县工商局查处一起涉案金额较大的网络传销案件,涉嫌网络传销的人员达300余人,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工商部门对当事人深圳市聚宝联盟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39.9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6名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此案的查处,是荆门市工商局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的重大战果,从案源发掘到调查取证,到侦破查处,充分体现了两个部门联动办大案的协作性、灵活性和周密性,受到荆门市委、市政府的联合通报嘉奖。

双向互联实现信息共享

荆门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共同建立“工商公安联合执法”微信群,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共同公布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两个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协作联络小组,及时协调处理日常联络、信息报送、案件线索交流等工作。

在每季度定期召开的联络小组联席会议上,工商部门向公安机关通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则通过对这些信息进一步排查分析,对涉嫌犯罪的直接立案侦查,提高了办案的程度,降低了办案成本。

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将不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给工商部门。2015年9月,该市东宝区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很多学生家长的身份信息被泄露,主动将这一线索向东宝区工商分局进行了通报。东宝区工商分局迅速立案查处荆门市信诺信息咨询服务公司等3家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信息线索的无缝衔接,有效拓宽了案件情报渠道。两年来,该市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沟通,相互通报经济违法案件线索28条,成功办理了一批行政、刑事案件。在“聚宝金融”网络传销案的查办过程中,京山县工商局就是通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运作,向当地公安局及时通报了案源信息线索,两部门随即展开分工协作,终成功破获了“聚宝金融”传销大案。

相互借力开展调查协作

借助公安机关强制措施,不少执法办案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同时极大地避免了暴力抗法对工商干部的人身伤害。

2015年12月,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向县工商局转交熊某涉嫌无照经营刹车片的违法信息,县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核实,发现熊某生产的部分刹车片印有现代、丰田、本田等汽车品牌商标,涉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熊某情绪激动,试图暴力抗法,公安干警及时介入控制,工商执法人员顺利搜集证据,当场扣押仿冒刹车片1000多套。

近两年,荆门市工商系统开展“护航消费”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机关共封存、查扣案值370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端掉制假售假窝点130个,突破了执法瓶颈,增强了办案震慑力,取得了地方政府认可、社会群众满意的效果。

荆门市工商局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过程中,也为其查询涉及市场主体等信息开辟了绿色通道,实现信息即时、优先、专人查询,为经侦情报分析研判、多渠道搜集线索、拓展执法案源等提供了便利。顺畅、的调查协作机制,为后期案件的顺利移送提供了可靠保证。

双剑出击推动立案查处

不定期交流各自掌握的案件线索及拟办方案,特别是在解决多头举报线索开展调查方面,工商部门与公安机关根据职能实行分流、分类管理,相互协作,提高了线索质量和案件查办率。

对联合执法查处的案件,两部门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研发专班。根据案情需要,两部门共同协商,划拨专项研发经费,研究明确协作事项。2015年6月,在查办“聚宝金融”网络传销案件时,经两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认为该案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随即成立案件研发专班分析研究案情,合理安排每个办案步骤,精心攻破每个疑难环节,对案件的终成功查处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案件移送方面,荆门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凡是工商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直接向公安经侦机构移送,由其负责受理审查,避免了公安机关内部审查环节和管辖争议等可能带来的时机延误。公安机关依法登记审查后,符合立案的通知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将工商部门移送的执法办案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材料,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不符合移送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具反馈意见,由工商部门继续按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办理。

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某商贸公司销售假冒茅台酒案中,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行动方案,采取“工商摸排+公安技侦”的方式,由一瓶假酒深挖到几十箱假酒,直至将整个售假窝点端掉。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小线索办成了大案件,两个部门实现了执法办案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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