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鞭炮炸伤投诉获赔偿
2016-05-05 12:27 40次浏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因鞭炮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
扎兰屯市消费者屈先生投诉称:今年1月8日,自己从扎兰屯市蘑菇气镇某鞭炮商店购买了10个飞毛腿双响炮,在燃放过程中鞭炮意外炸裂,导致自己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并住院,目前医疗等费用共计5万元。屈先生要求经营者赔偿医疗费及后续费用共计6万元,但对方并不认可。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确定屈先生刚刚出院,诊断书上明确诊断为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屈先生住院时也通知了经营者,经营者对其下颌骨粉碎性骨折是鞭炮意外爆炸所伤也无异议。但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燃放鞭炮时存在过错,所以坚决不赔,双方争执不下。工作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消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并告知经营者,如果该鞭炮爆炸是因质量问题,责任在生产方,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后可向生产者追偿……经多次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各项费用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