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

2016-05-16 10:07   271次浏览

近日,陕西省工商局制定印发《关于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释放新型城镇化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努力提升城镇消费环境,多层次、、高频次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理顺畅通消费维权网络,扩展企业自治网络,扎实开展以“场所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整体效能。

《意见》强调,聚焦各类“城市病”的病理病因,发挥市场准入导向作用,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和设区市跨区“一照多址”试点,探索集群登记、工位登记、放宽新兴产业名称表述条件的改革政策;继续推动商标战略实施,采取培育、发展、保护等系列措施,加强商标工作分类指导;加大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动、“红盾网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下大力根治违法违规广告污染。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找准职能结合,注重工作协同,把握工作节奏,将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责任和压力级级夯实、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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