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共建诚实守信大格局
2016-05-17 10:57 419次浏览日前,由吉林省四平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四平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正式印发实施。
四平市工商局还与中国建设银行四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平分行分别签署了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将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进行限制,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四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部门《备忘录》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手段,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的一大成果。多部门《备忘录》的签署,也是在当前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制度创新。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四平市工商局认真履行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职能,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督促市场主体年报,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公示,打造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全市一张网”。
多部门《备忘录》的签署和与多家银行机构签署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是立足“全市一张网”,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的重要举措。工商部门将经营异常名录中较为轻微的违法违规企业记录向社会公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并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数据、总局吊销企业信息等都归于企业名下,在市场准入环节对相关失信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进行严格限制。
同时,多部门签署《备忘录》后,将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长期不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更严格的信用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通过多部门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大对诚实守信市场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共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