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商局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2016-05-25 14:00 426次浏览网购日益普遍,市民“宅”在家中便可买遍全球,但网购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加。珠海市民阳小姐24日报料称,自己网上购买了母婴用品,发现孩子并不适用,与卖家协商退货时,卖家提出诸多要求,由于嫌麻烦,她终放弃了退货。阳小姐说:“很想知道自己的权益怎么保障。”
有受访市民称,虽然现在网购经验丰富了,但偶尔还是避免不了会遇到一些纠纷,由于维权程序比较繁琐或复杂,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选择忍气吞声甚至不予追究。有网友称网购曾遭遇货不对板,“经营者常常在宣传中借助夸张的推销辞令,将原本平常甚至劣质的产品包装成精美的畅销品。要么就是商品质量不达标,部分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外包装、实物与说明书三者不相符合”。
针对网购中易出现的问题,珠海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德敬与网友访谈时称,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比如鱼、海鲜、肉、牛奶等等);在线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种特定的商品以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作为销售者或生产者有义务来接受消费者的退货。
网友“秀才”询问称,自己居住在珠海,前段时间在网上买到假货,可否向珠海市工商局投诉?陈德敬称,网上购物对工商部门而言是其面对的一个新领域,“对网上购物如何监管和执法,应该说我们在不断地探索当中。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确实有网友在网购当中遇到的如你所说的这些问题很棘手,但是不用担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市民可以向经营者也就是网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淘宝网、京东商城等)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据了解,去年珠海市工商局创新维权工作模式,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为重点,查办各类消费维权案件,受理珠海市12345中心转办的消费投诉咨询达到7116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达到10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