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货不对板工商助维权

2016-05-26 11:42   457次浏览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工商局调解一起家具产品质量纠纷,商家终为消费者更换了与样品款式一致的商品。

消费者何女士于4月17日在某家居广场订购一个写字台。商品到货后,她发现写字台的款式与样品有出入,并且存在接缝较大、柜门不严等问题。何女士当即与商家沟通要求更换,商家却以上述问题均不属于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更换。无奈之下,何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工商部门积极调处,详细向商家讲解《消法》有关规定,说明其销售行为很明显存在“货不对板”的问题。何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武汉店铺名称1   徐先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