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才三天倒挡没反应
2016-05-27 09:31 446次浏览去年12月26日,家住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的沈女士从一家二级经销商处购得一辆别克昂科威轿车,打算在元旦期间携全家老小出门旅游一趟。谁知事与愿违,提车才3天,价值20多万元的轿车就开始不听使唤了。
“次故障发生在当月29日,回到家打算把车倒入车库的时候。”沈女士说,之前行驶一直顺利,没想到倒车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倒车挡突然间没了反应,无奈之下自己只能把新车停在了街边。第二天,沈女士就将新车送回经销商处进行修理。
让她没有料到的是,这次“意外”仅仅是个开始。
2016年1月1日,新车修理后,沈女士一家开车外出旅游。结果,开了没一会儿,刚修过还没上牌的新车居然又坏了。“和上次不同,这次是汽车中控屏直接黑了,倒车雷达都不能用了。”沈女士说,新车出现问题,一次是偶然,两次就是真有问题了。因此,她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车。
经销商负责人马先生表示,沈女士车辆的情况还未达到汽车三包规定的条件,不能予以退款退车,4S店只能努力进行维修。
“沈女士的车从根本上来说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只是电脑板上的一些小故障,修理一下就行,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马先生说,沈女士一口认定车辆有质量问题要退车,作为4S店并没有权利这样做,还得与汽车厂家进行协商。
针对沈女士的遭遇,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可以归类到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即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性能故障仍未排除又出现新的严重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该负责人说,由于沈女士的车并未发生严重性能故障,若要退车,必须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也就是说,要做质量鉴定。
目前,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多次调解,沈女士已与湖州康德别克4S店达成共识,由4S店完成第二次修理后,再同原厂家工作人员对沈女士的新车进行的质量检测,并按照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