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一丝不苟抓落实

2016-06-01 11:20   458次浏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称“公示系统”)既是企业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报送义务的法定操作系统,也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实现事中事后协同监管的重要操作平台和监管系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示系统是由各地的“网”组成的,各个地方的“网”是公示系统的组成部分,更是地方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张重要的“网”,是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使用的信息系统,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狠抓督促落实,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统筹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公示系统不仅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同时也是行政许可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平台。建设公示系统,不是工商部门一家的事,必须充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将建设公示系统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扎实推进。

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的总体部署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自身的工作使各地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公示系统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好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作,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从前一段总局对先行建设单位调研和督导的情况看,有关省级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视和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各地要主动向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促成各省级人民政府尽快将本地区公示系统建设列为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政策保障。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公示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应用范围广,需要各相关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切实为信用监管、动态监管、监管、全过程监管提供信息保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规定,依托公示系统,按照总局下发的技术方案和数据标准,扎实做好本地区信息归集、交换、共享和使用的制度设计,完善信息归集机制、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实现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制度措施的有机贯通,做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和规定,积极做好公示系统建设的统筹推进、协调服务、技术保障等工作,商请和推动有关部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归集本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并在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的基础上,提供给有关部门共享,尽可能扩大企业信息的共享和应用范围,既发挥信息的基础性资源作用,便于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深度应用,又通过共享信息带来的社会效益为公示系统建设营造各方面广泛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先行建设单位要确保6月底前完成与总局信息中心数据交换功能的调试和对公示系统的整合、升级、改造,首先实现本地主要监管执法部门的企业信息归集;其余省(区、市)要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建成。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总局企监局将以省为单位,建立公示系统建设重点工作进度台账,针对各地公示系统建设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掌控好总体工作进度。总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精心组织各业务司局开展好公示系统建设督导,及时发现不足,有效整改解决。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既注重宣传公示系统建设的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及时向全国通报进度,推动形成你追我赶、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系统建设作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及问责机制,严格考核标准,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考核不合格以及工作不力、推诿责任、失职渎职的干部,严格追究责任。

加强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会议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加快推进公示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系统要统一思想,把握好这次会议的精神实质,学习传达好会议精神,从行政上、技术上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建设公示系统是总理的重要指示,王勇国务委员亲自挂帅抓落实,张高丽副总理和杨晶国务委员也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进一步强调了“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的工作要求。“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已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受总局党组委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作讲话,围绕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阐述了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行动自觉,才能更好地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党中央和对公示系统建设的决心很大、期望很高,各地不能有任何犹豫和懈怠,必须坚定信念,积极创造条件,牢固树立做好牵头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好学习、传达和部署工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会议的内容十分丰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年底前公示系统基本建成使用奠定坚实基础。要组织好本地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学习传达工作。特别是刘玉亭同志的重要讲话,必须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的决策部署和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业务和技术部门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要把公示系统建设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互为依托,切实把改革激发的市场活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不断加快公示系统建设步伐。

坚持从严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抓出实效。要围绕刘玉亭副局长讲话中提出的重点工作以及总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关键环节,把信息归集放在首位,把统筹协调贯穿始终,高质量牵头落实好本地区公示系统的建设任务。要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形成周密、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监督、有考核,出现重大问题还要追责。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抓紧时间,尽快将目标任务与本地区的现状进行比对,对存在的差距、问题和困难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好本地区的建设方案,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加快实施本地区信息系统整合、改造和重构工作。

公示系统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部署和总局党组要求,以只争朝夕的气概、抓铁有痕的劲头、壮士断腕的勇气、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咬定目标不放松,上下联动促推进,一丝不苟抓落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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